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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佳木斯大学教研室标准化建设与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3    作者:     来源:     点击:


 

 

 

 

 

 

 

佳大校发〔202638

 

关于印发《佳木斯大学教研室标准化

建设与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2026年6月17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佳木斯大学教研室标准化建设与评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6月18日

 

 

 


佳木斯大学教研室标准化建设与评价实施方案(2026—2028年)

教研室作为学校基层教学组织,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教学研究、强化师资培养、保障教学质量、推进教学改革的核心载体。为全面规范学校教研室建设管理,推动教研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建立标准化建设体系与评价激励机制,激发教研室内生动力,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明德砺学,崇尚实践”的校训,践行“边陲扎根、沃土壮根、实践固根”的“三根”育人精神,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评价激励为抓手,全面夯实教研室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师发展、社会服务的核心职能,破解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困境,推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目标

规范教研室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实现教研室制度健全化、运行规范化、活动常态化。强化教研室教学改革主体作用,推动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成果培育。建强教研室师资梯队,完善青年教师培养体系,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通过三年左右的系统建设,构建职责清晰、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教研深入、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教研室标准化建设体系,实现全校教研室建设水平整体跃升,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杆教研室,形成“以建促改、以评促强、示范带动、整体提升”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党建引领,立德树人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教研室建设全过程,将思想政治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确保教研室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质量为本,内涵发展

聚焦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以提升教学质量为根本,突出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师资培养等核心内涵建设,杜绝形式主义,推动教研室建设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三)以评促建,激励约束

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与资源配置、评优评先、绩效奖励直接挂钩,强化过程管理与动态考核,充分激发教研室建设的内生动力。

(四)以人为本,赋能教师

尊重教师主体地位,聚焦教师专业成长需求,搭建教学研讨、技能提升、成果展示的平台,提高教师参与教研室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分类指导,特色发展

兼顾不同学科、不同类型教研室的建设特点,对不同学科类教研室实施分类指导,鼓励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开展创新实践,形成“一院一品、一室一特”的建设格局。

四、核心内容与建设标准

教研室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建设师资队伍的基本单元,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特色,提出以下六大核心标准化建设维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与制度运行标准

1.组织架构规范合规

教研室设置与调整坚持科学合理、规范精简原则,符合学科专业发展与人才培养需要,做到名称规范、边界清晰、职责明确,无交叉空白。设置及调整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附属医学院党委会)研究,征求教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意见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确立。

教研室班子配备齐全,职责分工明确。主任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教学经验,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组织协调能力强。

每学年制定教研室建设发展规划,每学期期初制定工作计划,期末完成工作总结,规划与计划紧扣学校、学院发展目标,任务可分解、过程可监督、结果可考核,杜绝空泛表述。

2.制度运行规范有效

常态化开展教研活动,每两周至少开展1次,每学期不少于8次,活动主题明确、内容充实,涵盖集体备课、听评课、教学改革交流、课程建设研讨、师德师风学习、教学经验分享等内容,记录完整规范,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杜绝走过场、凑次数。

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反馈机制,各项制度执行有记录、有检查、有反馈、有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二)立德树人与教学运行标准

1.教学任务落实到位

严格执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高质量完成本教研室承担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训等全环节教学任务,课程开出率100%,无擅自调整教学计划、增减学时、变更教学内容的现象。

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教研室高级职称教师本科生授课率100%,主讲教师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率100%。

2.教学过程管理规范

严格执行集体备课制度,对核心课程、新开课程、开新课程实行全员集体备课,明确教学目标、教学重点、考核标准,每门课程每学期集体备课不少于2次,形成备课纪要与指导意见,归档留存完整。

落实听评课制度,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其中,入职3年内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学时,听课有完整记录、有针对性反馈,反馈意见3个工作日内送达授课教师,整改情况纳入教研室月度检查。

建立课程教学质量闭环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及时整改学生评教、督导听课反馈的问题,教研室教师学生评教优良率不低于90%,学期内无一般以上教学事故。

3.课程思政建设全覆盖

落实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的要求,实现教研室所有课程思政全覆盖。建立课程思政集体教研制度,每学期开展课程思政专题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

积极培育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案例、教学团队,按要求完成课程思政案例、素材库建设任务,每个教研室至少建设1门校级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4.实践教学管理规范

严格落实实践教学大纲,规范实习实训、实验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管理,过程记录完整,考核评价规范。

深化产教融合、医教协同,积极拓展实践教学基地,推动校企、校地、校院协同育人,每个教研室至少有1个稳定的高质量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年度协同育人活动不少于1次。

(三)教学改革与内涵建设标准

1.课程与教材建设成效显著

落实“四新”建设要求,遵循“两性一度”课程建设标准,持续推进课程体系改革,优化课程内容,融入行业前沿成果、产业发展需求和最新科研成果,积极建设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等新形态课程,每个教研室至少有1门校级以上优质课程。

严格教材选用管理,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应选尽选。积极组织编写规划教材、新形态教材、产教融合特色教材,完善教材建设培育机制。

2.教研改革深入推进

聚焦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常态化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积极申报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每个教研室每年至少承担1项校级以上教研项目。

全力保障专业认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落地落实,师范类、工程类、医学类等专业教研室,须对照专业认证标准,常态化开展建设与整改,推动专业内涵提升。

落实学校教育数字化建设要求,推进“AI+教育”改革,推动智慧教学工具、数字化教学资源在课堂教学中的全覆盖应用,打造智慧教学新生态。

3.教学成果培育有力

建立教学成果培育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教学改革经验,积极申报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等各类教学竞赛,形成“研究-实践-固化-推广”的成果培育闭环。

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大创项目、双创竞赛,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大创立项、竞赛获奖数量与质量稳步提升。

(四)师资队伍与梯队建设标准

1.师德师风建设长效化

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研室建设的首要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师德师风专题学习教育,引导教师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严守师德师风底线,强化学术诚信教育。

建立师德师风日常监督机制,教研室教师无师德师风违规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

2.师资梯队结构合理

制定教研室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形成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每个教研室至少建有1个稳定的课程团队或教学团队。

完善教师发展机制,制定教师年度能力提升计划,支持教师参加进修培训、学术交流,持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3.青年教师培养体系完善

严格落实青年教师“传帮带”制度,为每位新入职青年教师配备教学经验丰富、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和考核要求,培养周期不少于1年。

常态化开展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培训、试讲、说课、教学竞赛等活动,助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青年教师教学考核合格率100%。

(五)产教融合与社会服务标准

1.产业与教学深度融合

坚持产教协同、校企共育,主动对接行业企业、医疗机构、地方院校等合作单位,建立稳定的合作机制,推动教研室建设与行业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推动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成果向教学转化,积极建设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和真实项目案例库。将行业前沿技术、企业真实项目融入课堂教学,实现产教协同育人。

2.服务地方发展成效突出

紧扣学校服务区域发展的办学定位,主动对接三江平原及龙江东部地区产业发展、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需求,开展技术服务、决策咨询、人才培训、基层义诊等社会服务活动。

积极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促进教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六)特色与创新建设标准

1.特色建设成效显著

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具有辨识度的建设模式和标志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

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优质课程、规划教材、教研项目、教学竞赛奖项等标志性成果,打造学科专业建设品牌。

2.创新与示范作用突出

积极探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新模式、新路径(虚拟教研室建设),在跨学科、跨学院、跨校教研室共建和校企联合教研室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建设经验在省级以上会议交流,被省级以上媒体报道,服务地方发展取得重大成果并获得地方政府或行业高度认可,示范引领作用突出。

五、教研室建设评价体系

(一)评价指标与分值设置

标准化教研室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满分100分,设置一级指标6个,涵盖二级指标16个,与核心建设内容一一对应,具体指标、分值、评价要点详见附件1。

(二)评价等级划分

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80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

(三)一票否决情形

教研室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当年度评价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取消当年示范教研室参评资格,已获评示范教研室的,暂停称号并限期整改。

1.出现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学术不端行为的;

2.发生一般以上教学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佳大校发〔2025〕60号《佳木斯大学本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3.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评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材料造假等行为的;

5.未完成学校、学院下达的核心教学任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6.出现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行为的。

教研室对一票否决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认定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教研室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领导小组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六、评价实施与示范教研室评选

(一)评价周期

教研室建设评价实行学年制评价,每学年结束后开展1次,与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同步进行。示范教研室每年评选1次,与学年评价同步开展。

(二)评价主体

学校成立教研室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财务处、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创新创业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组织实施。

各学院成立院级评价工作组,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党政班子成员、系部主任、教学督导、教师代表为成员,负责本学院教研室的自评指导、初评审核、推荐报送工作。

学校组建专家评审组,由校内外教学管理专家、学科专业专家、教学名师组成,负责教研室建设的复评、现场考察和示范教研室评审工作。

(三)评价与评选流程

1.教研室自评

每学年末各教研室对照本方案的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开展全面自评,填写《佳木斯大学教研室建设评价自评表》,整理佐证材料,报送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

各学院评价工作组对本学院所有教研室的自评情况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量化打分,形成初评结果,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将评价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按学校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候选示范教研室,连同初评材料一并报送学校教务处。

3.学校复评与现场考察

学校专家评审组对推荐的候选教研室进行材料审核,开展现场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座谈访谈、听课看课等方式,全面核实建设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形成复评结果。

4.评审与公示

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专家复评结果,研究确定示范教研室拟入选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教研室,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领导小组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5.认定与发布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正式认定校级示范教研室,授予“佳木斯大学示范教研室”称号。

(四)动态管理

校级示范教研室实行1年有效期管理,有效期满后,学校组织复评,复评合格的继续保留称号,复评不合格的撤销称号。

对年度评价不合格的教研室,由学院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对教研室主任进行约谈、调整,取消该教研室及其成员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七、激励保障措施

(一)专项经费支持

学校设立教研室建设专项经费,对认定的校级示范教研室,给予一次性专项建设经费奖励,用于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课程建设、师资培训、成果培育、教学改革等相关工作,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二)绩效与评优倾斜

示范教研室建设成效纳入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核心指标,示范教研室优先推荐嘉奖集体。

在校级示范教研室建设工作中作出实质性贡献的成员,学院在年度考核评优、教学质量评价、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绩效分配、培训进修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倾斜,具体贡献认定由所在学院负责。

(三)组织保障

学校统一领导教研室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教研室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教务处牵头负责教研室建设的统筹规划、制度建设、评价组织、业务指导等工作。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教师培训发展、师资队伍建设、条件保障等工作。

学院是教研室建设的责任主体,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学院教研室的设置调整、日常管理、建设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为教研室建设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设备等条件保障,定期研究解决教研室建设中的问题。

学校将教研室建设情况纳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核心内容,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建设要求落地落实。

(四)经验推广与宣传

学校定期召开教研室建设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组织示范教研室分享建设经验,编印示范教研室建设案例集,通过校园网、官方新媒体等平台宣传推广建设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校教研室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八、附则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直属教研室、各学院下设的教研室或系(部)等基层教学组织。各学院可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院级教研室建设实施细则和评价标准,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院级标准不得低于本方案规定的基本要求。对医学类教研室侧重临床实践教学、医教协同育人与执业能力培养;对公共基础课教研室侧重课程普适性建设、教学方法改革与全校人才培养服务;对设立不满三年的新建专业教研室侧重基础规范建设、人才培养方案落地与师资队伍搭建,并适当降低成果性指标要求。

本方案由佳木斯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2026-2027学年起实施。

 

 

附件:佳木斯大学标准化教研室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佳木斯大学标准化教研室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价要点

组织与制度运行10分)

组织架构合理

4

1.教研室设置规范,班子配备齐全,职责分工明确。(2分)

2.制定清晰的建设规划、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目标明确、可落地、可考核。(2分)

制度运行规范

6

1.各项制度执行到位,有记录、有反馈、有整改。(2分)

2.教研活动常态化开展,每学期集中教研不少于8次,记录完整规范,主题明确、成效显著。(4分)

立德树人与教学运行(25分)

教学任务落实

6

1.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课程开出率100%。(3分)

2.高级职称教师本科生授课率100%,主讲教师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率100%。(3分)

教学过程管理

8

1.严格落实集体备课、听评课制度,记录完整规范,反馈整改到位。(3分)

2.建立教学质量闭环管理机制,学生评教反馈整改到位,教师评教优良率90%。(3分)

3.学期内无教学责任事故。(2分)

课程思政建设

6

1.所有课程实现课程思政全覆盖,每学期开展课程思政专题教研不少于2次。(2分)

2.每学期能够按要求完成学校下发的课程思政案例和素材库的建设任务。(2分)

3.获得校级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或优秀教学案例。(2分)

实践教学管理

5

1.实践教学环节管理规范,过程记录完整,考核评价科学,无毕业论文抽检问题。(2分)

2.建有稳定的高质量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年度协同育人活动不少于1次,协同育人成效显著。(3分)

教学改革与内涵建设(30分)

课程与教材建设

10

1.落实两性一度标准,推进课程体系改革与新形态课程建设,认定校级以上优质课程。(5分)

2.严格教材选用管理,马工程教材应选尽选,优先选用规划教材,出版产教融合等新形态特色教材。(5分)

教研改革与成果

12

1.立项校级以上教研项目,积极参与专业认证、审核评估工作。(5分)

2.积极申报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获校级以上教学类奖项。(5分)

3.推进AI+教育改革,智慧教学工具与数字化资源应用成效显著。(2分)

双创项目与竞赛

8

1.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省级以上大创立项。(3分)

2.指导学生参与双创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学生创新能力提升成效显著。(5分)

师资队伍与梯队建设(15分)

师德师风建设

5

1.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常态化开展学术诚信教育。(3分)

2.教师无师德师风违规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2分)

梯队建设与发展

5

1.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制定师资建设规划,建有稳定的教学团队或课程团队。(3分)

2.支持教师参加进修、培训。(2分)

青年教师培养

5

1.严格落实青年教师传帮带制度,为新进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培养协议规范、考核到位。(3分)

2.常态化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青年教师教学考核合格率100%。(2分)

产教融合与社会服务(10分)

产教协同育人

5

1.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建有稳定的合作机制。(2分)

2.落实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和真实项目案例库建设工作任务,产教协同育人成效显著(3分)

服务地方发展

5

1.主动对接区域发展需求,开展社会服务活动。(3分)

2.产学研用融合成效显著,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成果丰富。(2分)

特色与创新建设(10分)

特色建设成效

7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优质课程、规划教材、教研项目、教学竞赛等国家级标志性成果。(4分)

2.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优质课程、规划教材、教研项目、教学竞赛等省级标志性成果。(3分)

创新示范作用

3

1.形成一室一特建设模式,在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1分)

2.虚拟教研室建设成效显著,建设经验获省级以上推广、媒体报道,服务地方获得高度认可。(2分)

注:1.评价等级:优秀≥80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

2.涉及的级别“以上”均含本级。



 

 

 

 

 

 

 

 

 

 

 

 

 

 

 

抄送:校领导。

佳木斯大学办公室                         2026618日印发